鞍山市第一中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作者: 日期:2020-05-13 16:00:06  发布人:asyz  浏览量:1346 打印本文

一、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

1、办学情况。主要包括学校的章程、办学目标、办学规模、课程设置、办学条件和办学成果等。

2、收费情况。主要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等。

3、招生情况。主要包括招生计划、政策、程序、纪律,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新生报到率。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在学校内公开的主要事项

1、学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规划及其实施情况等。

2、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部门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电子信箱等。

3、学校改革、改制方案和教职工安置方案等。

4、学校财务预决算及各类办学收入、投资收益、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与管理等。

5、教职工引进录用、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评先评优、继续教育、奖惩、办法、购(售)房屋政策和社会保障基金交纳情况,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等。

6、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免试、保送等推荐办法,对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结果以及评先评优、贫困生学费减免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7、学校后勤服务、物资和仪器设备的采购、各类基建工程和修缮项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验收以及决算、审计等。

8、重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出租地、小卖店等经营收入事项。

9、学校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校务公开的内容,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二、推行校务公开的途径和形式

1、在校领导班子内部公开。以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来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形成决议。

2、在党内公开。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形式来统一思想形成决议以及汇报工作和自律情况。

3、在中层领导干部中公开。定期召开会议,向他们通报有关情况。

4、在教职工中公开。通过在学校设立公示栏或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师大会公开。

5、对社会办事公开。主要通过公示栏、家长会、告家长书、网上等形式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6、加强对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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