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鞍山市教育系统2017-2019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后勤科 张帆 日期:2020-04-16 20:58:38  发布人:asyz  浏览量:1270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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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使师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学习环境,我校在抓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把校园安全工作始终做为学校首要工作来抓。取得显著成效,被评为“鞍山市教育系统2017-2019年度先进单位”。

    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有力措施。

    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都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兼)管人员、主管领导和分管校长,避免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形成了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安全制度保证,实施扎实到位。

    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保安人员签订相关安全责任合同,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签订责任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三、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自护能力。

    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五、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整治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综合整治。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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